成為服務供應商
供應商化
所有有意向為加州區域中心服務對象提供服務的個人或機構都必須完成申請和審批流程,也稱為供應商資格認證。區域中心批准服務提供者申請,即證明該個人或機構符合為加州任何區域中心的發展障礙人士提供服務的最低標準。最低服務提供者標準由加州發展服務部 (DDS) 制定,具體內容詳見[此處應插入相關文件]。 加州法規第17章. 每個區域中心負責一個特定的地理區域。區域中心只能批准營業地址位於其指定服務區域內的服務提供者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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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聖安德烈亞斯區域中心 (SARC) 服務區域(聖克拉拉縣、聖貝尼託縣、聖克魯斯縣和蒙特雷縣)內的潛在服務提供商,必須透過查閱本 SARC 網頁和加州殘疾人服務部 (DDS) 網站,並研究相關法規,確定其計劃提供的服務類型,並根據自身經驗和專業知識選擇申請的服務項目。潛在服務提供者可透過本頁面底部的諮詢表單連結向 SARC 提交服務諮詢。 SARC 社區服務團隊將在兩個工作天內回覆。.
供應商申請流程
一旦確定了服務需求,潛在的服務提供者將收到需要填寫的表格、問捲和/或工作表。根據服務類型,可能還有其他許可、認證和專案設計方面的要求,這些要求必須在申請被接受之前滿足。根據服務類型,服務提供者可能需要參加由SARC舉辦的職前培訓。根據服務類型,SARC可能會進行預先面試以確定其是否具備相關經驗。 SARC要求所有潛在的住宿和日間專案服務提供者在提交供應商申請資料之前獲得必要的許可證。所有服務類別的一般供應商資格要求均已在[此處應插入相關文件或說明]中詳細說明。 第17章,第54300-54390節.
申請資料及所有證明文件提交後,我們將審核其完整性、是否符合第17章規定以及是否符合《居家及社區服務最終規則》。如果所提供的資訊完整且符合規定,SARC將安排與該供應商服務的主要負責人(例如,管理員或主管)進行面談。面談旨在確定該人員是否具備提供高品質服務所需的經驗和技能。 SARC保留面談任何新設立服務的供應商的權利,包括已開展現有專案的供應商。.
聖安德烈亞斯市自收到完整的申請表和/或面試成功之日起有 45 天的時間來批准供應商資格,或就需要更正或修改的項目提供回饋。如果獲得批准,SARC 將簽發一份服務提供者批准函,其中包含分配給該服務提供者的供應商編號、批准的服務代碼、商定的報銷費率和生效日期。如果申請被拒絕,申請人將收到一封說明拒絕理由的信函,並被告知根據第 17 章享有的上訴權利。.
利率
服務提供者的報銷費率依服務類別決定,具體規定請參閱第17章。費率計算方法有多種類型:
- 中位數率 – 此費率由區域中心和服務提供者共同商定,且不得超過 DDS 對 SARC 的中位數費率限制。.
- 成本報表 – 此費用由加州發展服務部製定,並根據服務提供者的項目、允許的成本、客戶出勤率和收入等因素,透過公式計算。 DDS供應商費率.
- 調整利率模型(ARM等級) – 由加州社會服務部社區護理許可部門核發許可證的住宿服務收費標準。這些收費標準由加州發展服務部製定。參見 DDS供應商費率.
- 最高允許利率表(SMA) – 採用衛生服務部為 Medi-Cal 計畫下可報銷的服務所製定的 SMA 費率。.
SARC與提供者之間的法律關係
聖安德烈亞斯區域中心 (SARC) 與服務提供者簽訂合約。服務提供者並非 SARC 或 DDS 的僱員。服務提供者負責遵守所有州和聯邦的僱用和稅務法律。服務供應商資格不可轉讓。第 17 號法規禁止服務提供者將其服務供應商資格轉讓給其他個人或實體。服務提供者必須在所有權、管理員或專案主管、辦公地點或所需執照、證書、註冊、資格或許可證發生任何變更前至少 30 天通知 SARC。新任管理員或專案主管需提交所有規定的資格和文件,以證明其符合監管要求,並根據需要接受 SARC 相關工作人員的面試,以確認其在指定服務方面的能力。.
轉診
完成服務提供者申請流程並不保證或暗示該服務提供者一定會獲得客戶轉介。服務提供者申請獲得批准僅表示該服務提供者有資格按照批准/指定的報銷標準,為區域中心服務的個人提供所選服務。.
獨立服務應用程式
服務提供者的核准並非一刀切,並非適用於申請人提供的所有服務。每項服務都必須單獨審批。例如,如果服務提供者既提供住宿服務,也提供家庭外臨時照顧服務,則每項服務都必須分別經過申請流程並獲得批准。.
所有權變更
所有權變更時,新所有者必須滿足供應商化要求,包括所提供服務的所有許可/註冊/認證要求。服務提供者必須至少提前 60 天以書面通知供應商區域中心和所有使用者中心,方可停止服務或對專案設計或服務課程進行任何變更。.
終止
如果服務提供者違反法規或法令,區域中心可以終止其供應商資格。.
上訴
根據《美國法典》第17篇第54380至54390條的規定,服務提供者或申請人有權就供應商資格被拒絕、供應商資格被終止或SARC未能遵守相關法規提出上訴。您可以查閱相關規定。 加州法規第17章. 您可以查看 《蘭特曼法案》、福利與機構法典.
一般服務提供者要求
除了上述要求外,所有服務提供者還必須遵守以下要求。.
文件記錄和報告
- 禁止同一地點的同一服務由多個區域中心提供。.
- 遵守根據既定標準確定的利益衝突要求 第17章,第54500-54535節 和 WIC 第 4626-4628 節.
- 簽署 DS 1896 表格,《居家和社區服務提供者協議》。.
- 根據第 17 篇第 54327 條的規定,向供應商區域中心和提供個案管理服務的區域中心報告所有特殊事件。.
- 每兩年提交一份完整的DS 1891表格,並將DS 1891表格上披露的任何新增或變更資訊通知SARC(2011年7月),並按照以下要求提交資訊: 第 17 篇,第 54311(c) 條.
- 審查並遵守SARC的 檢舉人保護政策.
- 依照第 17 篇第 54326(b) 條的規定,在服務提供者的營業場所保存一份關於其組織結構和運作情況的書面描述。.
- 遵守 SARC 規定的所有保險要求,並每年向 SARC 提交更新的保險證明以供存檔。. 致供應商的保險函(2024年3月更新)
獨立審計
當服務提供者在每年7月1日至隔年6月30日期間從SARC和其他區域中心累計收到的所有款項達到或超過1500,000美元時,該服務提供者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WIC,第 4652.5 條 由服務提供者承擔費用聘請獨立的註冊會計師對財務報表進行獨立審計或審查。.
- 供應商註冊會計師 (CPA) 請求函
- 請將填妥的報告提交至: vendorcpareports@sarc.org
客戶權利
- 促進區域中心服務對象的權利,並且僅在符合以下規定的情況下才剝奪其權利: 第17章,第50500-50540節.
- 制定書面內部政策和程序,以解決根據 WIC 第 4705 條規定接受區域中心服務的個人的申訴。.
計費和費率
- 僅對 SARC 實際向服務對象提供的、且經轉介區域中心授權的服務進行收費。.
- 對於 SARC 服務對像在非住宿服務期間的缺勤,不予收費。.
- 同意接受 DDS 制定、修訂或調整的費率作為 SARC 為個人提供的所有授權服務的全部付款,並且無論提供授權服務的成本是多少,均不向個人、家庭、監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收取額外費用。.
- 遵守所有適用的人員配備比例要求。.
記錄和監測
- 允許SARC和DDS工作人員在事先通知或不事先通知的情況下進入服務提供者的場地、建築物和服務項目場所,以及所有相關記錄,包括帳簿、電腦資料、會計記錄和相關文件。.
- SARC應詳細記錄提供給服務對象的服務,以便核實所開立帳單的服務項目。此類記錄應保存至少五年,自記錄創建之日起算,或直至審計發現的問題得到解決,以時間較長者為準。記錄必須包含日期、實際服務時間、地點、服務性質、服務項目以及服務對象姓名等詳細資訊。如上所述,帳單週期內的出勤資料應與帳單/發票一同提交給SARC。.
- 應向審計、檢查或授權機構代表提供與供應商服務相關的任何帳簿和記錄,包括管理機構的帳簿和記錄(如適用)。此外,僅應提供為確保員工資質符合《美國法典》第17篇第56724條和第56770條或第56792條(如適用)的要求,以符合WIC第4691(f)條規定的項目標準監督要求所必需的人事記錄部分。如果服務提供者選擇對任何審計結果提出上訴,則應適用並受《美國法典》第17篇第50700至50767條以及WIC第4648.2條的約束。.
- 維護並保密區域中心所服務個人的所有信息,並且僅在根據 WIC 第 4515-4518 條和 1996 年健康保險流通與責任法案 (HIPAA) 提供安全有效服務所必需的情況下使用此類信息。.
透明度